全面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应专业、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及时掌握国内外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理解、掌握国家和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学术积累,作为学术骨干,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指导助理研究员工作。此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丰富的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经验,能够充分运用管理工作运行规律解决较复杂疑难问题;
2.有较强的卫生事业管理研究能力,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针对卫生事业管理相关问题或管理任务提出建设性意见。其中,主要从事基础研究人员,能够独立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专著或论文,在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方面作出较大贡献;主要从事应用研究的人员,能够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问题,撰写出具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等对策研究成果,对上级部门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前;
2.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2年以上;
3.具备硕士学位或两个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5年以上。
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范围业绩成果条件4项及以上(可重复选择),其中至少1篇为高质量作品: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公开发表于中央主要媒体并产生重要影响的理论文章;
(3)独立撰写的经省部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或建言献策成果;
(4)作为副主编以上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专著(本人承担不低于10万字)。
2.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以下研究成果条件1项及以上:
(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卫生事业管理研究课题、调研课题1项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局级及以上卫生事业管理研究课题、调研课题1项以上;
(3)经用人单位鉴定,主持起草并经实践证明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卫生事业管理研究成果3项以上。
不满足本条学历、资历要求,但在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期间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学历破格申报或提前一年申报:
(1)作为负责人完成国家级卫生事业管理研究课题或被省级以上政府采纳的论文研究成果1项以上,并经所在单位2名以上同行专家推荐;
(2)学历不符合要求的,还应通过学历破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