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熟练掌握并能够运用人工智能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内外人工智能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此外,在任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独立承担一般难度的研究设计任务或解决专业技术领域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能够独立完成一般难度或比较复杂产品的开发。
3.能够正确运用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
4.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和总结能力,能够参加中等规模项目的立项调查、局部方案论证、实验研究、技术推广和市场调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某一方面工作。
5.能够起草开题报告,提出研究设计方案:能独立编写技术文件、工程总结,并能校正或审核技术文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人工智能相关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前文规定申报。
4.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人工智能相关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3 项及以上条件:
1.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省(市)部级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的研究课题,并结项。
2.参与国家、行业、省市人工智能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人工智能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3.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本单位人工智能领域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制定本单位人工智能管理标准、战略、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或作为子项目专业负责人,在项目管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转让与引进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4.独立完成本单位人工智能领域项目,为单位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总额不少于50万。
5.作为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人工智能专业论文或调查报告1篇及以上。
6.作为第一、二作者,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人工智能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
7.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人工智能领域的单位内部研究报告1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2名高级工程师评议证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
8.参与完成人工智能领域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凭人工智能领域项目,获区(局)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五名)。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等荣誉。
3.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的4项以上,并经2名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