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范围

在我市(含驻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中,从事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相关岗位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上述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参加快递工程专业职称评价。

二、级别设置

快递工程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别对应的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快递工程专业岗位上工作满1年,并经所在单位业绩考核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其中,中级工班毕业生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中专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视同为大专学历,以下通用。

2.具备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快递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2年。



应熟悉快递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备和岗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能够承担岗位职责和任务。


应基本掌握快递工程专业相关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能够参与快递工程技术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开发、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运行维护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不满足本条学历、资历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凭快递工程领域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五)获区(局)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以上。

2.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或区(局)级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3.连续在快递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以上,满足本条业绩成果要求中4项以上,并由2名本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破格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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